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拟以比选方式采购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服务机构,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依法参加比选工作。
一、招标编号:成卫健人才采-〔2026〕-0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机构采购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式:以比选方式采购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设计服务机构1家。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办公用房修缮,总修缮费用95万元,其中修缮施工费用85万元。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设计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根据采购人需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局图、效果图(会议室部分)、设计说明等,最终确定深化方案。
2.施工图设计:根据确定的方案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相关专业的施工图纸,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及审图要求。
3.施工配合服务:协助采购人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处理、材料选样确认、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时间)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确定供应商原则
通过资格审查和需求响应审查且量化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说明
(一)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费用支付:
1.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2.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支付剩余30%。
(三)在服务期内,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我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设计方案经多次修改仍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设计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2.未能在承诺的设计周期内提交设计成果,累计延误超过10个日历日;
3.施工图设计出现重大错漏,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产生重大变更;
4.现场服务响应不及时,累计3次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到达现场处理设计问题。
(四)知识产权约定: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图纸、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公开发表。
(五)关于设计责任与费用增加的特别约定:
1.设计缺陷责任: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矛盾、深度不足或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等设计方原因,导致需要变更设计、返工、增加工程量或延长工期的,由此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返工费、材料损失费、工期延误损失、监理及管理方增加的配合费用等)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2.费用增加限制:因设计方原因导致的项目费用增加累计超过施工合同价(85万元)的3%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设计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采购方统一安排现场勘察,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周三)14:00,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4号。
七、资料递交
(一)比选资料应包含供应商资质证明、比选响应承诺书(附件1)、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附件2)、报价单(附件3)、评分标准(附件4)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所需的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密封袋上注明“2026年4月10日14时前不得开启”,否则申请书无效。
(二)设计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基本设计思路及概念性方案(可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案例作为参考),作为技术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4时。
(四)比选资料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4号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904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钟老师;028-86633527
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以电话形式联系。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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