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8个注意事项
时间:2025.09.30 浏览:32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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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公务接待是公务活动有效开展的必要保障,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务接待要有礼有节、热情周到,更要讲规矩、守标准。

关于公务接待党员干部一定要知道这些知识点

1、接待单位“五不得”

不得超标准接待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招商引资接待“有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3、学习调研开“四禁止”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禁止重复性考察

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4、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国内公务接待迎送禁止行为

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

不得跨地区迎送

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不得安排群众迎送

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6 、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注意事项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7、国内公务接待费禁止事项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8、不得纳人公务接待范围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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